来源:合肥市纪检监察网站 编辑:合纪宣 发布时间:2019-09-29 15:04分享
国庆临近,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合肥市纪委监委面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发出通知,重申“十项纪律要求”,严防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加班、慰问等名义发放实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假借工作之名使用公车,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以招商、外事之名变相吃喝,向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接待费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严禁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和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大操大办、违规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电子红包、购物券、充值卡等礼品礼金;严禁以节日庆典、民风民俗为由,搞徒有虚名、不求实效、劳民伤财的各种活动;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离工作岗位,在处置应急事件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严禁“走秀式”调研考察、检查考核、走访慰问等活动,扰乱基层工作秩序,增加基层负担。
节日期间是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窗口,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转作风,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营造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广大党员要从已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中汲取教训,自觉遵守十项禁止性规定,养成遵规守纪的行为习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作风监管常态化模式,加强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和重点督办,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大力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合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