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好 “四个必须” 落实“四个坚持”——合肥电大第三党支部党课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月30日下午,按照学校“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自选动作要求,第三党支部在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支部党员会议。胡伟副校长为支部党员讲授党课——解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党课由党支部书记汤洪主持,第三党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计13人参加会议。
胡校长结合当前社会现象、热点,重点解读了2015年10月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介绍了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时,也对《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安徽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省委组织部等联合发布的 “在全省党员中开展‘五带头、五先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通知要求进行了阐述。
他在党课中强调,我国现有13亿人口,8700万党员,党员占比高。如果能调动和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作用不容小觑。他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作为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因此,真正将廉洁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需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此外,《准则》还对全体党员提出“四个坚持”要求: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四个坚持”是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课上,胡伟副校长介绍了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会议情况,介绍了省委组织部等多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即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党员带头、志愿先锋”主题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将成为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他指出,近期由校团委策划的团青、党青教职工“圆梦社区居民微心愿 ”活动较好的顺应了对党员的新要求,也进一步体现出学校党员教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
最后, 党员同志们纷纷表示要认真按照《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要求,做好 “四个必须”,切实落实“四个坚持”,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筑牢个人反腐倡廉“堤坝”。 (张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