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放大学


合肥电大党委中心组2016年秋季学期第一次理论学习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6-09-16 阅读:1051

2016-9-14 14:26: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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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9月13日上午,合肥电大召开了党委中心组2016年秋季学期第一次理论学习会议。校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校长孙江陵主持。

办公室主任周波首先传达了合肥市新任市委副书记汪卫东同志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更大力度,落实好“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的要求,推动学习教育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汪卫东指出,思想认识要再提升,学习研讨要再深入,整改落实要再聚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中心任务,推动事业发展。学做结合要紧扣主业强党建,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干实事,把日常的事情、应该做的工作做好做到位,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表率作用,在推动改革发展上创造新业绩。

随后,孙校长带领大家学习了今年6月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条例是我党为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而出台的。从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孙校长强调,该条例中确立了“终身问责”制度,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等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部分要求的具体体现,也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已退休但按照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的精神一脉相承,是我们党作出的政治宣誓。学校党员要认真学习条例,落实条例精神。

接着,党委委员、副校长胡伟领学了《合肥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一文。该文是合肥市委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而出台的。《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情形,确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和程序。如果单位出现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干预、妨碍执纪执法工作等情况的,党委、纪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或者班子其他成员将被追责。

最后,孙校长强调,学校党员要遵守校规校纪,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加强学习,做好整改,立足本职工作做贡献。学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以警示教育为主,目的是提高大家廉政意识,保护大家。学校党支部要加强支部计划安排,抓好支部学习,做好党员评议工作。各支委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党员真正学起来、做起来、动起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有效开展。(张婧璿)

孙校长讲话


         

      胡校长领学《合肥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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