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函授教师授课情况登记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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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授课教师、各函授站:
为加强对成人学历继续教育的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经学院研究并报经校领导同意,特实行函授教师授课情况登记报告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1、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的教学任务,按时到函授站上课
2、由各函授站登记上课教师任课情况,并填制“授课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函授站,一份由授课教师带回,作为报销差旅费和支付课酬的依据。
3、各函授站应如实填写“授课情况登记表”。
安徽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