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安徽师范大学合肥数字化学习中心2019级毕业生电子摄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阅读:1847次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和新华社安徽分社通知要求,我校将于10月12日-12月6日进行2019级毕业生电子摄像。电子摄像工作是毕业生电子注册上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重要基础。为做好此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1、我校2019级毕业生的电子摄像时间表见附件。请学生准时参加。
2、本次电子摄像,学生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以班级为单位,刷身份证摄像。丢失身份证的学生,自报身份证号摄像。与教育部网上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学生,现场上报班主任,待请示新华社后商定如何摄像。
本次图像采集用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未参加摄像将不能在教育部官方网站上查询个人的学历信息。确有学生在外地不能回来的,请与班主任联系拍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