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规范干部婚丧喜庆报备管理
发布时间: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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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规范干部婚丧喜庆报备工作,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经研究,校纪委近日制定印发《合肥开放大学科级干部婚丧喜庆等相关事宜报备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坚持节俭原则,明确范围标准,严明纪律要求,明确了“严禁邀请管理对象、严禁大操大办、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报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封建迷信、严禁授意代办、严禁化整为零、严禁违规越界”十条严禁事项,为科级干部划定清晰“红线”,旨在遏制奢侈浪费行为,防范利益输送和权力滥用现象。
《规定》要求及时报备报告,并严肃监督问责。科级干部在操办喜庆事宜前至少提前10日向校纪委备案,填写《科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表》;丧葬事宜允许先行口头报告,但须在事后规定时限补齐备案手续。《规定》明确了对于未及时报备或违反相应条款的科级干部,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给予处理。
此次《规定》的出台,是学校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校纪委将加强《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干部带头形成风清气正良好风尚,同时持续推动纪检制度体系完善和创新,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撰稿:肖琼 二审:梁红梅 三审:钟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