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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临河镇老年学校普法讲座:保健品虚假广告,责任“一网打尽”

发布时间:2024-11-12  阅读:24

11月11日上午,为了帮助老年朋友们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在保健品虚假广告中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长临河镇老年学校邀请镇司法所所长田招贵为老年朋友们带来一场普法讲座。

讲座中,田所长围绕“消费者因保健品虚假广告受到人身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责任?”这一核心问题,为老年朋友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他指出,在保健品虚假广告案件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经营者都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根据我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广告若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即构成虚假广告,相关责任主体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田所长进一步强调,老年朋友们在面对保健品虚假广告时,应保持警惕,不轻信广告中的夸大宣传。一旦因虚假广告受到人身损害,应及时收集证据,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情况,并请求相关部门对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予以惩处。同时,他鼓励老年朋友们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通过此次讲座,老年学员们不仅学到了如何识别虚假广告,还了解了在权益受损时如何依法维权。长临河镇老年学校将继续关注老年朋友们的法律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优质的课程,助力他们安享幸福晚年。(孙荣荣、奚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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