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通知
根据安徽开放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皖开大教〔2025〕33号)相关要求,现将2025秋学期开放教育学生免修免考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免修、免考主要原则
1.原则上免修、免考获得课程学分,不免课程学分费,课程学分费收费按学生注册入学时收费标准执行。
2.申请免修免考的替代课程或其他学习成果,其被认定的转换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学分、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其中学历教育替代课程原则上与被替代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所属的专业层次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所属的专业层次。
3.经审核允许免修免考的被替代课程,课程信息按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被替代课程的实际信息记录,成绩记为“合格”。被替代课程成绩不计入学位审核中必修课平均分的计算,在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评选时不列入计算平均分的范围。
4.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比例最高不超过现修专业最低毕业所修课程(不含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综合实践环节课程)总学分的40%。
二、免修免考条件
1.课程考试、比赛获奖等学习成果
免修免考条件 (课程考试、比赛证书等学习成果) | 有效证明材料 | 可免修免考的课程 |
1.原则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可免修、免考 | - | - |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成绩不低于425分 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 4.医护英语水平考试三级(METS)及以上合格证书 | 学生持有的合格证书或及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公共基础课:非英语专业全部公共英语课 |
5.剑桥领思成绩达到160-169(相当于B2,IELTS5.5,CSE5级) 6.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类英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及格成绩单 | 学生持有的合格证书或及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公共基础课:非英语专业全部公共英语课 |
7.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位类英语考试及格成绩单 | 学习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 | 公共基础课:非英语专业全部公共英语课 |
8.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之大学英语考试 9.国家开放大学公共英语系列课程同级别可相互替代(如《理工英语1》《管理英语1》《商务英语1》《人文英语1》可相互替代) | 学习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 | 公共基础课:非英语专业对应的公共英语课 |
10.报读学历教育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含)以上,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学生(须选指定替代课程,按学分费标准缴纳替代课程学分费,完成学习和考核,考核通过下个学期可申请) | 学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公共基础课:非英语专业全部公共英语课 |
11.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12.通过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之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 13.国家开放大学专科毕业并参加专升本学习,专科阶段已修《计算机应用基础》 | 学生持有的合格证书或及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公共基础课:计算机基础类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专业指南(专)》《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基础》) |
14.《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在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之间可相互替代 | 学习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 | 《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 |
15.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单科课程注册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课程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学习中心出具的成绩证明 | 对应的专业课(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低于替代课程学分) |
1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课程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单科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对应的专业课(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低于替代课程学分) |
17.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层次结业证书、毕业证书,考试合格课程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 对应的专业课(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低于替代课程学分) |
18.原则上综合实践环节课程不可免修、免考(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不可免修、免考) | - | 综合实践环节部分课程 |
19.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案例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与综合实践相关赛事活动奖项(需经专业建设责任单位认定、总部教务部门审核同意) 20.取得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案例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与综合实践相关赛事三等奖及以上(需经专业建设责任单位认定、总部教务部门审核同意) | 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现修专业指定综合实践环节部分课程 |
2.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见附件3)
3.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见附件4)
4.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见附件5)
三、学生范围
开放教育在籍学生。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20日(周一)。
五、材料报送
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课程免修免考相关文件(详见附件),指导符合免修免考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的学生,按要求规范填写申请表,学生同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班主任收集、整理学生申请材料后,材料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于10月20日(周一)前送至孙老师处。
六、本学期申请免修免考几点提醒
1.增加了第三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
2.以教师资格证申请免修免考的,如教师资格证颁证超过8年,填写最近一次审核的时间,且提交材料中要有审核页图片。
3.所有附件材料必须要清晰完整。若需身份证作为有效证明材料的,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一个学习成果只能用于申请一次免修、免考。如使用本科毕业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证书类”申请免修、免考英语3、英语4课程的,请在开设英语4课程的学期一次性提交英语3、英语4的免修免考申请。
5.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含)申请免修免考大概流程:本人提出申请→确定指定替代课程→按照学分费标准缴纳学分费→在提出申请的第二学期进行替代课程的注册,完成替代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通过后的第二学期用替代课程成绩在系统里申报。
七、《合肥开放大学免修、免考申请表》填写说明
1.学习成果名称:简要、完成的描述学习成果名称,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XXX学校《XXX》课程、自考《XXX课程》等。
2.学习成果类型:课程、证书、获奖、学分银行转换证明等。
3.学习成果成绩:学习成果类型如为课程,“成绩”填写实际分数;如为证书,“成绩”按实际情况填写(分数、成绩等级、荣誉等级等)。
4.学习成果取得时间:按照学习成果证明材料上的相关时间(如考试时间、发证时间等)如实填写。
5.被替代课程的课程号:登录“一网一平台”,在“系统直通车”栏目下的“一生一表”中查找“课程代码”。
6.被替代课程的学分:登录“一网一平台”,在“系统直通车”栏目下的“一生一表”中查找“学分”。
7.“申请类型”填写“免修免考”或“免修不免考”
七、联系方式
孙老师 0551-62691087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本专科专业课程 免修、免考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国开教函〔2023〕14号 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一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pdf
附件4.国开教函〔2024〕18号+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pdf
附件5.国开教函〔2025〕10号 关于发布国家开放大学第三批学习成果转换规则的通知.pdf
合肥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2025年9月23日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