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放大学

江苏师范大学2026秋季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7-30  阅读:52

江苏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楚风汉韵南秀北雄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徐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1952年创办于江苏无锡1958年北迁徐州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七十余载办学历程中,一代代苏师人栉风沐雨、薪火相传,始终秉持“崇德厚学,励志敏行”校训精神,为社会输送近35万名各类专业人才,为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为教育强国和民族复兴作出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设有22个专业学院65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9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8个学科入选省优势学科,10个学科获批省重点学科。现有专任教师1861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021人博士占比66.4%,具有海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比36.8%。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43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500余人,留学生650余人。

一、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规定而设立的一种学位申请方式。它允许满足申请条件的在职人员在不脱产的情况下,通过参加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申请硕士学位。

二、申请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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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原则上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一定成绩。

申请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8月底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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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登记平台)

预报名需在线提交如下信息及材料:

1.个人信息及报名专业(按报名系统中要求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最高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校颁发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按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供);

6.《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7.已正式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成果(如有)。

注意:申请人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正确,以免影响后续通知

材料审核

继续教育学院会同相关培养学院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接收申请。

线上缴费

缴费方式:线上支付宝缴费。

缴费操作流程:手机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生活号,关注后,点击缴费大厅,打开“其他缴费—同等学力研究生缴费”项目一次性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

信息注册

第一阶段缴费完成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完成注册与学位申请工作

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完成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及学位申请工作的申请人按规定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现场须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信息,签署《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的本人承诺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申请期内的阶段安排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及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参加两年的同等学力课程学习,学习形式线上线下混合模式,线下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或节假日各专业培养方案严格参照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考试严格按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要求执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同时亦须通过“统考”(每年5月开考)。

规定期限内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不含“统考”科目、学位论文)者,可办理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规定修满规定学分、未通过全部课程考试或未通过“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及学位工作

1.学位论文

(1)开题:申请人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通过“统考”后才可申请论文开题。开题后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课题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2)答辩:学位论文通过导师评阅后,应按规定参加专家评阅及盲审,评阅与盲审均通过后,申请人才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开题、撰写、查重、评阅、盲审、答辩等要求,均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规定期限内若未按照我校规定流程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者,本次申请无效。

2.学位申请与授予

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我校按照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评定程序,根据学校当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认定申请人同等学力水平,组织开展硕士学位授予工作。

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并符合江苏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术学位。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参阅《江苏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答问》(http://yjsc.jsnu.edu.cn/ac/55/c17872a371797/page.htm)及《江苏师范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试行)》(苏师大研〔2023〕2号)(附件2)。

收费标准

1.申请硕士学位总费用:40000元

2.分段缴费: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前一次性缴纳课程学习费25000元不包括报名参加“统考”、教材及学习参考资料、论文期刊发表等相关费用);学位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学位申请费15000元。

七、其他

1.凡在学校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教育部“信息平台”注册和现场确认事宜,请随时关注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3.因申请人第二次答辩申请产生的答辩或盲审费用,须申请人自行承担。

4.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新增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询电话:0551-626910600551-62691061

QQ咨询群号:882196097

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5号2号楼202室、101室

邮政编码: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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