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合肥电大2018-2019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学院、团委、工会:
根据省教育厅、省电大关于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精神及《合肥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合电大[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经“合肥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校2018-2019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我校承担各类学历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考核组织
由“合肥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根据安徽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办学实际,考核主要采取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教案评价方式,结合教师本人科研及教学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一)学生评价(40%)
1.由各教学业务部门组织随堂发放《合肥电大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测评表》,学生现场填写后回收统计,学生测评表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40%。如因期末课堂教学工作结束、学生难以集中等原因,可由教师教学任务所在业务部门给予评定。
2.如教师教学工作无面授辅导,仅以网络形式进行远程教育教学活动的,可由教师教学任务所在业务部门给予评定。
(二)同行评价(20%)
以学科教研组为基本单位,对组内成员教师之间进行相互评价,同行评价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20%。教师应向所在学科教研组提出申请,以课堂教学视频或课堂公开课的形式进行同行评价。因个人没有申报导致无法进行同行评价的,责任自负。
(三)教案评价(20%)
教师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提交个人授课教案(手写教案、电子教案均可)和授课任务书复印件,由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教案评价。教案评价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20%。
(四)科研及教学获奖情况评价(20%)
根据考核当学年参加校本部及上级电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获奖、公开发表论文、科研课题立项等情况分项评分后综合计入考核总分。科研及教学获奖情况评价为百分制,占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分值的20%。该项评价由学校科研工作小组负责核实鉴定。
四、考核等次
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在校内进行比例控制。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对师德低下者、在教学活动中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合格。原则上,评定为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次的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低于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
五、具体时间安排、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
(一)学生评价(7月2日前完成)
由各教学业务部门根据教学活动安排情况,组织开展学生评价,将《合肥电大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测评表》纸质版汇总至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二)同行评价(7月4日前完成)
本部分考核中,课堂教学视频以本学期教学基本功比赛视频为考核内容,并以省校专家组打分作为考核成绩。对于没有参加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教师,可申请以课堂公开课的形式进行同行评价。因个人没有申报导致无法进行同行评价的,责任自负。
《合肥电大学科教研组同行评价表》由各学科教研组汇总至学校考核工作小组。
(三)教案评价(7月4日前完成)
教师于7月1日前向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提交个人授课教案(手写教案、电子教案均可)和授课任务书复印件,由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教案评价。教案请交至开放教育学院。
(四)科研及教学获奖情况评价(7月4日前完成)
请教师于7月1日前填写《合肥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科研及获奖情况一览表》,并提供佐证材料(论文及获奖情况请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课题请提供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表格电子稿发送至443146083@qq.com,文件名请注明教师姓名;纸质版交至科研工作小组。
六、联系人
(一)开放教育学院
高永刚 电话:62691082
(二)科研工作小组
尚倩 电话:62691051
附件:
1.合肥电大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测评表
2.合肥电大学科教研组同行评价表
3.合肥电大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科研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4.合肥电大学科教研组分组情况一览表
开放教育学院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