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1年年终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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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处室、工会、团委:
为做好学校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学校财务决算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财政局年终决算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款项的支付截止至12月10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各款项)。请各处室、工会、团委尽快完成款项支付,逾期将不予办理。
二、2021年12月发票可推迟到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12月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当年报销,跨年度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经办人写说明,交由校长签字同意。
三、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财政局有关预算执行的文件要求,各处室、工会、团委要进一步加强国库支付项目预算执行工作,在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加大经费支出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确保达到财政的预算执行要求。
四、及时清理各项暂借款。请各学院、处室、工会、团委,于12月15日前冲销暂借款。因特殊原因无法报销的暂借款,请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且由校长签字确认。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