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放大学

拆除遮雨篷 安全你我他 ——致合肥电大全体师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2-11  阅读:11592

亲爱的教职工、学生朋友们: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包括整治非机动车违规安装遮阳篷(雨篷),整治农用车辆违禁行驶,整治三、四轮低速电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位师生和家庭幸福,为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合肥电大希望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朋友们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特作如下提醒:

   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是很多师生首选交通工具。为了遮阳、挡雨,不少电动车加装了遮阳棚(雨篷)。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雨篷)是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车辆安全性能和驾驶稳定性,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一是改变车辆原有结构,导致车位重心位置改变,风阻增加,侧风骑行不稳;二是大大增加了车体面积,提高了碰撞的可能性,拥挤和转弯时容易碰蹭到周围车辆和行为;三是遮挡了骑行者的视线,扩大盲区,也遮挡了车后方骑行者的视线;四是遮阳棚(雨篷)的金属骨架容易刺伤行人,且在发生事故时容易给骑行者带来二次伤害。

   希望广大师生在12月31前主动拆除电动自行车的遮阳篷(雨篷)。 明年1月1日起,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发现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篷(雨篷)时,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当事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

   此外,骑行电动车时请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员(电动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靠右行驶、在有辅道的道路上走辅道。傍晚黄昏时段、夜间,非必要不在道路上行走,确需夜间在道路上行走的,建议着反光衣服、携带照明设备或佩戴发光手环,让过往车辆驾驶人能够及时发现,切不可在道路上散步、跑步等活动。农用车载人和无牌无证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具有很大危险性,希望广大师生不要乘坐,选择合法合规,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城市的文明需要大家共同创建,文明的城市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为提升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力量,祝您和您的家人平安健康快乐!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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